厦门集装箱车辆通行年费减征50% 相关手续已开始办理
作者:厦门市交通运输局 发布时间:2016-04-25 浏览量:194
为支持我市物流产业发展壮大,打造现代物流千亿产业,根据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支持发展现代物流产业的若干意见》(2015年10月29日印发)及《厦门市交通运输局厦门市发展现代物流产业协调小组办公室关于减征集装箱车辆、市级重点物流企业货运车辆邮件(快递)运输车辆通行年费的通知》(2015年12月30日印发),近日,厦门市物流办下发了《厦门集装箱车辆通行年费减征办理事项》的通知,开始办理相关手续。
办理对象:具备营运资质,且车籍注册地应为厦门集装箱运输车辆。
办理时间:4月25日开始提交申请,截止至年底。
提交地点:厦门路桥年费各缴交点。
提交材料
一、《厦门市贷款道路(公路)车辆通行费(免缴年费)车辆信息登记表》。
二、《关于申请协助办理集装箱运输车辆减征的函》。
三、《厦门市集装箱车辆通行年费减征申请表》(2016年度已全额缴交同行年费的可按规定办理抵缴下一年度通行年费,需在备注说明),签盖企业公章。
四、车辆行驶证复印件。
有关事项
一、办理集装箱通行年费减半时,应按规定缴交本企业名下所有集装箱车辆的通行年费(含挂靠车辆)。
二、所需提交材料表格及申请协助函模板可在厦门市物流办网站下载,下载链接:
http://www.56economy.cn/information/informationDetail.aspx?autoID=7374&SNO=0401
三、以企业为单位办理,经办人员须携带身份证。
咨询电话
厦门路桥公司:5828223
厦门市物流办:2660678